理论研究 | 刘莅芳:党风廉政建设视角下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分析

摘要:反腐败斗争已进入深水区,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协同监督成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审计侧重经济数据的精准“把脉”,纪检监察聚焦党员干部的纪律“体检”,二者协同可形成“数据+纪律”的立体监督网络。然而,实践中仍存在信息壁垒、重复监督等问题。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党风廉政建设视角下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
引言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审计与纪检监察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核心力量,其协同监督机制的建设是深化反腐败斗争、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审计以经济监督为抓手,聚焦资金使用与权力运行的合规性;纪检监察则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严查违纪违法与作风问题。二者的职能互补性为协同监督提供了内生动力,但实践中仍存在信息壁垒、资源分散等挑战。
1.党风廉政建设视角下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重要性
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协同监督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审计监督以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资金监管为核心,通过专业化的财务审查揭示权力运行中的风险漏洞,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精准的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监督则依托党纪审查和政治巡视,从纪律层面深挖腐败根源,两者形成经济与政治监督的闭环效应。随着腐败手段的隐蔽化与复杂化,单一监督模式易出现盲区,而审计的数据分析优势与纪检监察的执纪问责优势相结合,能够构建“业务监督—纪律审查—制度完善”的全链条防腐机制。通过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查制度和成果运用反馈体系,既可避免监督资源重复投入,又能提升发现和查处问题的及时性。这种协同模式不仅强化了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更通过跨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推动从个案惩处向系统治理转变,为构建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提供制度保障和实践路径。
2.党风廉政建设视角下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的常见方式
2.1信息共享与线索移交机制
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与线索移交机制实现深度协同。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中,能够系统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和业务运行情况,对发现的异常资金流向、违规支出等问题形成专业判断。纪检监察机关依托审计部门提供的线索材料,能够精准锁定问题线索,快速启动纪律审查程序。双方通过建立定期会商、数据互通平台等制度性安排,确保审计报告与纪检监察案件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审计部门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同步形成问题线索清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可调阅审计底稿作为证据支撑。这种双向互动机制既提高了审计成果的转化效率,也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有效避免了监督资源的重复投入,形成经济监督与纪律监督的叠加效应。
2.2联合专项检查与协同办案
在重点领域监督工作中,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采取联合专项检查与协同办案模式,形成监督合力。审计机关发挥专业优势,对被检查单位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核查,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识别异常交易和潜在风险点。纪检监察机关同步介入,重点核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决策、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双方建立联合工作组,实行信息实时共享、案情共同研判的工作机制,审计人员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纪检监察人员负责谈话取证和纪律审查。这种协同模式既提高了问题发现的精准度,又增强了监督的威慑力,特别是在重大工程项目、国有企业改革等高风险领域,能够实现经济问题与纪律问题的同步查处,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2.3监督成果互通与整改联动
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在成果运用层面构建了紧密的联动机制,形成监督闭环管理体系。审计机关将审计报告揭示的体制机制性问题、重大管理漏洞等核心内容,通过规范化渠道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发现问题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涉及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纪检监察机关在执纪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风险、行业性共性问题,及时反馈审计部门作为重点审计方向。这种双向反馈机制推动审计结果向纪律监督成果转化,促使被监督单位既解决具体问题又完善制度规范。通过建立问题清单管理、整改销号等制度,确保监督发现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实现从发现问题到推动治理的完整链条,有效提升监督工作的综合效能。
3.党风廉政建设视角下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未来发展趋势
3.1智能化协同监督平台建设加速
随着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协同监督正朝着智能化方向深度演进。各级监督机构正在着力构建跨部门、跨层级的一体化监督信息平台,通过整合审计业务系统与纪检监察办案数据库,实现监督数据的实时交互与智能分析。人工智能算法被广泛应用于财务异常检测领域,能够自动识别隐蔽的关联交易、异常资金流动等高风险行为,大幅提升问题线索的筛查效率。区块链技术的引入确保了审计证据链的完整性和不可篡改性,为纪检监察办案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电子签章、数字身份认证等技术的应用,使得审计报告与案件材料的线上移交流程更加规范高效。这种技术赋能的协同模式不仅打破了传统监督的信息孤岛现象,更通过建立数字化监督闭环,显著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3.2监督重点向预防性监督转型
当前监督工作正经历从被动查处向主动防控的战略转型,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协同重心逐步向预防性监督延伸。审计机关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注重对重大决策程序、资金审批流程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性缺陷分析,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提前识别可能诱发腐败的体制机制漏洞。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审计风险评估结果,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实施分类分级监督,开展常态化廉政约谈和警示教育。双方联合建立领导干部履职风险档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介入纠偏。这种预防性监督模式将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制度审查与风险防控相结合,有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实现从源头遏制腐败的治理效果。
3.3制度性协同机制不断完善
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监督的制度化建设正在深入推进,相关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化、体系化。各级监督部门正在制定专门的协同工作规程,明确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的移送标准、程序及时限要求,建立统一的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在组织架构方面,部分地区已试点成立审计与纪检监察联合办公室,配备专职协调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和督办落实。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得到普遍推行,定期研判重大监督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协作难题。配套考核评价体系同步完善,将协同监督成效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这些制度创新不仅固化已有实践经验,更为构建长效协同机制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形成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监督合力,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审计与纪检监察的协同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实践创新。通过建立数据共享平台、联合办案机制和成果转化闭环,能够有效打破部门壁垒,形成“经济体检”与“政治体检”的双重震慑。(作者单位: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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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星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