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评论|郭元鹏:“40厘米的非机动车道”,是给杂技团准备的?

湘江评论 | 2020-06-30 16:49:53
星辰在线 | 编辑:张妙波

  有市民反映说:鄞州区潘园路非机动车道旁最近划了车位,原本正常宽度的非机动车道被挤压成了一小条,安全隐患非常大。记者在现场看到,非机动车道确实十分狭窄,经测量最宽处只有90厘米,最窄处不到40厘米。(6月29日《宁波日报》)

  最宽的地方是90厘米,最窄的地方不到40厘米。《宁波日报》的记者尝试在这条非机动车道上骑行,为躲避停放在车位中的车辆,时不时需要借用机动车道通行。难怪当地市民十分生气:如此非机动车道是让我们练习“平衡木”的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分道通行。但城市的非机动车道宽度到底应当是多少?是是非非的纠缠已经由来已久:1988年7月4日,《公安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规定,“非机动车靠右边行驶”,是指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通行路面宽度:自行车不能超过1.5米,三轮车不能超过2.2米,畜力车不能超过2.6米。2018年10月1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了GB/T36670-2018《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其中规定,交叉口非机动车进口宽度不应小于2.5米,交叉口内通行空间宽度不宜小于3米。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大多数城市选择的标准是“1.2—1.5米宽”。原因也很简单,城市是寸土寸金的,不可能按照最高标准建设非机动车道。这样的“普遍选择”尽管说不是“最优的”,也算是合情合理了。不过,也有地方是极力维护非机动车通行便利权的。比如,北京一个区就作出“自我选择的规定”,“非机动车道”不能低于1.5米。然而,不管如何选择,出现“40厘米宽的非机动车道”都是不能宽容的。

  对于一些老城区来说,改造的难度不小,需要统筹考虑各种车道的宽度。可是,也不能因为“有困难”就把“以人为本”变成了“欺人太甚”。这让笔者想起了2019年发生在河南的一起新闻——《郑州惊现最窄非机动车道,最窄处仅有2厘米》。这也是城市改造留下的“罪证”。再难,也不能把非机动车道变成2厘米吧?如此徒具象征意义的非机动车道,让人无路可走?

  城市改造需要通盘考虑一点不假,不过无论如何,都不能侵犯自行车或者是行人的通行权,而且我们在倡导绿色出行、环保出行,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建设更多人性化的非机动车道了,这才是城市规划的大势所趋。而当城市出现了所谓的“不能通行的盲道”“侧着身子才能通过的人行道”“练杂技的非机动车道”时,无疑用什么理由都是不能自圆其说的。

  试问,“40厘米的非机动车道”,是给杂技团准备的?

【来源:星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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