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究 | 李岩:在发展中保护 在保护中发展

湘江瞭望 | 2024-09-26 10:02:20
星辰在线 | 作者:李岩 | 编辑:王闻扬

  原标题:在发展中保护 在保护中发展

  ——长江流域在大保护中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仅孕育了五千年的中华文明,也是中国最重要的经济带之一。长江发源于青藏高原,流经八省二市一区,长江经济带占国土面积21.4%,人口占比超过全国人口40%,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段时间以来,长江流域重经济、轻生态,重开发、轻保护的粗放式开发利用模式,导致长江的水质严重下降、水生物的数量和种类都不断减少,长江生态欠账越来越多。2016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基调,2021年3月1日我国首部流域法《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几年来长江的干流、支流和连接的湖泊等水质得到明显提升,水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生物多样性退化趋势初步得到遏制,长江大保护已经初见成效。长江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既定的长期发展方向,如何适应绿色发展要求,更好发挥长江经济带的经济、社会、环境功能,值得深入思考和探索。

  长江水生态的保护依赖于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只有绿色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才能构筑长久守护长江的水生态屏障。长江经济带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农业和城市化发展最迅速的地区之一,在创造大量财富的同时,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从大气、陆地等介质不断转移进入长江的水体中。长江大保护提出以来,各地政府通过整改违法违规项目、腾退岸线、拆除小水电、恢复减水河段、工业企业园区升级搬迁、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改造等多种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的手段,显著提升长江水质和恢复生态功能。保持前期生态治理成果,守护长江水生态屏障,更为重要的是依靠今后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比如,通过提升工业企业准入门槛与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相结合,减少污染物总量对水质的影响;通过合理的产业布局和横向的生态补偿机制,提升整体流域的生态完整性;通过海绵城市与城市污染水处理能力的建设与完善,降低城市化人口对水生态的冲击;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从源头降低农业非点源污染等等。

  长江流域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在高水平保护上下更大功夫,守住管住生态红线。2016年至今,沿江各省区市的工作重点都侧重于偿还以往生态欠账,在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环境监管下,长江干流、支流以及相关的湖泊等都同步得到治理。从2021年启动十年禁渔之后,可以看到不仅各种鱼类的数量持续增多,而且像江豚等珍稀种群也在逐渐恢复,长江水生态启动自我修复和自我更新,逐渐达到健康和平衡的状态。我有幸在2021年和2024年参加全国无党派长江水生态专项民主监督,亲眼见证长江的可喜变化。推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必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研究提出从源头上系统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的整体预案和行动方案,然后分类施策、重点突破。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明确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空间管控单元,建立健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做到“治未病”,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应加快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在保护中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根本上依赖于长江流域高质量的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绿水青山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应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作者:李岩,系中国人民大学生态环境学院教授)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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